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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欣芸
王室 | 2016-4-21 02:49:41


▲拼死工作月賺9萬,公主病人妻全花光,他心痛偷吃離婚。(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ETtoday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有網友在臉書粉專「靠北老婆」發文抱怨,表示妻子懷孕後,讓她辭去工作安心待在家,想去哪玩就去哪兒。他下了班還要出門跑業務貼補家用,每個月賺進9萬元,才剛好打平妻子的開銷。自己白髮多了,體重也飆升,整個人老了許多,妻子卻沒有一點不捨。原PO最後還把自己變成負心漢,迫使岳父同意他們離婚。

「懷孕期間妳一直抱怨說,為什麼要這麼辛苦的嫁給我,連求婚都沒有。」原PO寫道,知道自己不是很有錢,但從來沒讓妻子挨餓受凍,「只因為我是男人,這期間,妳總是對我說,你就是個賺錢的機器、你只會負責任、你只會上班」。「我也承認,畢竟妳所有的支出都是我付,不得不每個月賺9萬,不然無法打平開銷。」

男網友說,自己下了班還要出門跑業務貼補家用,忙到淩晨2、3點才到家,早上依舊是8點到班,「每次我們爭吵,都是妳動手打我,抓得我都是傷痕,甚至踢踹、丟東西」。自己住院3次,妻子從沒關心他的身體狀況,「我工作上勞累,甚至失志時,不但沒有安慰我,還只簡單回了:喔」,「其實我只是需要妳一句安慰而已」。

「為了賺更多錢,我白髮多了,體重突然上升,整個人老了許多,而妳卻不知道。」母親節前夕,兩人爭吵過後決定離婚。「我找了個女人,讓你們知道我偷吃才使婚姻走不下去,迫使妳爸爸同意我們離婚,只因為我愛妳。」「我現在唯一掛念的就是女兒,親愛的妳可能不知道,我很愛妳,不知道我是因為這樣才不得不放棄妳」,「所以我答應妳,有一天妳再嫁,或者女兒養不起了,就交給我,只因為我愛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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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kou
王室 | 2016-4-21 03:11:18

我覺得不完全是女生的問題,而是一開始這個女生就是公主病了
只是這男的自己願意接受,也捨不得放掉她,有點逃避婚後可能會有什麼問題的想法
結果結婚以後就發生了這些狀況,自己也多少有點責任

如果真的要離婚,那就離吧!只是你可能要分財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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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rx
伯爵 | 2016-4-21 03:49:36

本篇最後由 loverx 於 2016-4-21 03:53 編輯

其實原PO的說法作法有瑕疵,你與老婆的相處可以用破綻主義訴請離婚,或者找他協議離婚,
1.老婆有對你傷害罪產生就足夠申請離婚了,
2.你不給他錢造成遺棄也可以離婚,
3.分居不履行同居義務也可以。
根本不用偷吃這步,也不用岳父同意,只要老婆簽字就可以,
假如真的愛的話,應該顧慮的是小孩吧。
聽起來就像是藉口或者找好後路才提離婚的,請參考以下資料。


根據中華民國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一項,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1)重婚者。(2)與人通姦者。(3)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也就是婚姻暴力。(4)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5)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6)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7)有不治之惡疾者。(8)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9)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10)被處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者。法官就是依據上面所述十項理由,來判決夫妻可以離婚的法條依據。

可是現在時代環境改變了,法官不再勸和不勸離!過去法官總是盡力勸和,有時甚至判決某一方無理要求而不準離婚。去年各地方法院判準的離婚官司,有五成八的案件,法官都是採取認定較為寬鬆的「破綻主義」,認為婚姻出現破綻、雙方已無法復合,就會判準,成為離婚官司的新趨勢。現在的法官就離婚部分改變採取「破綻主義」,歐美各國對離婚案件是採取「破綻主義」,也就是讓夫妻雙方只要認為有重大難以維持雙方婚姻關係之事由,任何一方均可訴請裁判離婚,夫妻若有重大事由,致婚姻出現破綻,責任較輕或無責任的一方也可請求離婚,稱為消極的「破綻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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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塵問心聲
大公爵 | 2016-4-21 05:51:23

我只能說 早早離婚可能會比較好吧

(話說 3樓大大是法律相關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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姿蓓
威爾斯親王 | 2016-4-21 08:52:15

  說真的  這女的  一定是腦袋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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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02
公爵 | 2016-4-21 09:20:21

說真的看了你的說法
有點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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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ky
大公爵 | 2016-4-21 09:30:16

我倒覺得是男人把老婆寵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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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o123
公爵 | 2016-4-21 10:13:54

太厲害了這麼操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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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九幽
大公爵 | 2016-4-21 10:34:03

loverx 發表於 2016-4-21 03:49
其實原PO的說法作法有瑕疵,你與老婆的相處可以用破綻主義訴請離婚,或者找他協議離婚,
1.老婆有對你傷害 ...

我覺得原PO沒錯
他愛他的老婆
所以選擇了把過錯往身上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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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JC88
公爵 | 2016-4-21 10:44:00

「我找了個女人,讓你們知道我偷吃才使婚姻走不下去,迫使妳爸爸同意我們離婚,只因為我愛妳。」


離婚不需要偷吃才可以離吧.
偷吃不是要抓姦在床嗎?依照先前報紙報導,口交不算性器交合,是不成立的.

不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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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泰ox
準男爵 | 2016-4-21 11:03:55

呃~~~  感覺從頭到尾都很瞎耶....  如果真的這麼愛 幹嘛還要搞偷吃 就直接說清楚  如果真的愛也不會小孩還沒生就
受不了離婚  這當中不是有什麼沒提到  就是這又是為了討拍拍 編出來的故事吧="+  
一開始就公主病 你就可以接受  怎麼會到要生小孩時 才發現不能繼續再一起 還說什麼狗屁 是為了愛你的瞎話....
這篇文  個人覺得是挺不合邏輯得   (純屬個人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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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2876
伯爵 | 2016-4-21 11:34:45

網路幻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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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zhan
威爾斯親王 | 2016-4-21 11:36:17

人家不把你看在眼裡
是你自己自找苦吃
這沒什麼好抱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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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d389
大公爵 | 2016-4-21 12:27:46

別人家事很難明白, 只是現在雙方都解脫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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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xtom
公爵 | 2016-4-21 13:21:09

瞎~~別人做錯還要自己攬~~自己都不愛了~~怎麼談去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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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terlife
侯爵 | 2016-4-21 13:48:40

婚姻是需要兩個人共同維繫下去的,既然都走到這條路了,誰對誰錯都不重要了,只是可憐了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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