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KF 捷克論壇

搜尋
qw8010
王室 | 2024-5-8 17:54:08



「寶媽」帶導盲犬Bobby到起家雞用餐,遭店員以「寵物不得入內」為由拒於門外,事後起家雞出面道歉。(圖擷取「寶弟-Bobby的導盲記事」、「起家雞 Cheogajip Korean Fried Chicken」臉書粉專,本報合成)

2024/05/08 17:42

〔自由新聞網  吳裕堯/核稿編輯報導〕根據台灣法律規定,「導盲犬」可以自由進出公共場所、搭乘交通運輸工具。但導盲犬使用者「寶媽」反應,她帶導盲犬Bobby到台北市知名韓式炸雞店起家雞用餐,遭店員以「寵物不得入內」為由拒於門外,她大嘆,導盲犬在台已發展20多年,竟在台北市中心遇到這種狀況。而起家雞也出面道歉。

「寶媽」1日在粉專「寶弟-Bobby的導盲記事」發文說,4月30日下班後,帶著導盲犬Bobby與朋友們外出用餐,一行3人加1隻狗去起家雞光復店,女店員卻說「寵物犬不可入內」,友人向對方解釋,「這是導盲犬,合法的工作犬」,示意女店員去向主管確認。

不過經確認後,女店員仍給出一樣的答案。這時「寶媽」向女店員說明導盲犬受到《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保障,若店家堅持拒絕,她們之後會通知主管機關衛福部維護權益,但對方聽完仍不以為意,甚至對她們指稱,「你們要行文就去行吧。反正總店的老闆說因為有狗嚇到過客人,所以不準讓導盲犬入內。」

「寶媽」一行人只好轉往對街的豆漿店用餐,老闆聽到她們的遭遇深感訝異,親切為她們安排合適的位置。「寶媽」指出,她沒想到這種事情會發生在台北市的市中心,更提到導盲犬在台灣已有20年以上的發展,法規制度也日趨成熟,「但是當我們講述法規的時候,業者表示沒在怕的」,也讓她不禁擔心,導盲犬與視障者的權益是否受到足夠的重視。

「寶媽」的貼文引發熱烈討論,而起家雞則在同天下午於臉書粉專轉發「寶媽」貼文並道歉說,釐清事件始末後,確認這起事件歸因於門市人員的誤解與疏失,以及內部訓練不夠全面,已對事件當下處置不當的員工進行相應懲處,避免有類似情況產生,也非常歡迎導盲犬入內,極力保障身心障礙者自由出入公共場所之權利。

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0條規定,合格導盲犬可自由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若營業場所拒絕或不願改善,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接受4小時之講習。   



本文章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加入會員

x

評分

已有 3 人評分名聲 收起 理由
陳良益 + 30 感謝大大分享
jone135 + 6 感謝大大分享
twogun + 10 感謝大大分享

總評分: 名聲 + 46   查看全部評分

分享分享 收藏收藏
FB分享
<相識自是有缘 感恩知福惜福>  <惜緣惜情久長 願友心常寧樂>
回覆 使用道具
twogun
公爵 | 2024-5-8 19:42:34

這家店直接出名了
免費廣告來一波!!
就是不知老闆是該哭還是該笑

本文章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加入會員

x
引言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會員

建議立即更新瀏覽器 Chrome 95, Safari 15, Firefox 93, Edge 94。為維護帳號安全,電腦作業系統建議規格使用Windows7(含)以上。
回頂部 下一篇文章 放大 正常倒序 快速回覆 回到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