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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爵 | 2021-5-8 11:39:15

2021-05-08 03:54 聯合報 / 記者賴佩璇/台北報導

最高法院前法官蕭仰歸。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袁志豪

最高法院前法官蕭仰歸之子蕭賢綸,二○○八年就讀海洋大學法律研究所時肇事逃逸,一審依公共危險罪判刑六月,緩刑兩年,蕭賢綸不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前審判長高明哲接受蕭仰歸關說,請託陪席法官改判無罪不成,自己改判蕭賢綸無罪確定,台北地檢昨天依枉法裁判罪起訴高明哲。
檢察官在起訴書痛批,高明哲身為法官,應該公正廉明,竟基於友人私交而接受關說,枉法裁判,嚴重影響司法信譽,最後還不認罪,推指陪席法官支持才改判無罪,建請法院對高依法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

檢方調查,高明哲曾任高院法官,二○○九年一月十九日承審蕭仰歸之子蕭賢綸肇逃案。本應依法公正審判,但由於高與蕭有私交,蕭在高收案後就進行關說,希望判就讀法律系的兒子無罪,以便將來得以通過司法官考試。

雙方在二○○九年十二月三日、九日二度共同出席友人邀約宴席,高明哲違背公正審判職務,接受蕭仰歸關說,決定改判無罪:高明哲曾在高院走廊向陪席法官高玉舜表達此案有難處,但高女當場表示,沒有空間,很難撤銷。

二審開庭完畢時,合議庭三人共同前往高明哲辦公室,對案件進行評議,此時,高明哲再度向高玉舜表示,蕭賢綸是蕭仰歸兒子,蕭仰歸有拜託,企圖改變高玉舜有罪心證,但高玉舜女認為改判無罪很困難,始終拒絕關說。

二審判決無罪出爐後,爆出高明哲接受蕭仰歸關說,甚至拿出事先寫好的無罪判決,蕭仰歸與高明哲均被懲戒並退休。

二○一○年北檢分案調查合議庭有無枉法裁判,但檢察官訪談多位司法官後認為,無罪判決是合議庭自由心證,不能因有不同看法就認定枉法裁判,全案簽結,這次監察院將高明哲函送偵辦,因而重啟調查。

全案起因於二○○八年十月間,前法官蕭仰歸之子蕭賢綸,開車要去研究所上課,在基隆市區擦撞機車女騎士倒地受傷,蕭短暫停車就離開,被目擊者抄下車號報警,涉及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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