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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 | 2024-5-1 02:49:01

Newtalk新聞 |黃宣尹 台北市報導


民進黨列舉民主國家都在反滲透,只有國民黨想放寬《反滲透法》。   圖:黃宣尹攝

前總統馬英九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會面後,國民黨人士高呼要修《反滲透法》,引發論戰。民進黨今(30)日表示,帶有敵意的威權國家,藉由民主國家的民主機制來反民主,防不勝防,這是世界民主先進國家都碰到的挑戰,世界上其他民主國家也都在反滲透,防範間諜行動,捍衛國家安全,就只有中國國民黨整天想放寬《反滲透法》,不拖垮台灣的民主不甘願?

民進黨指出,《反滲透法》是在既有規範上,加重境外勢力滲透的罰則,是保護台灣民主的重要法律,不僅僅是台灣,世界上其他民主國家也都在反滲透,防範間諜行動,捍衛國家安全。

然而馬英九去一趟中國,帶回中國「指示」,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便要修改《反滲透法》,接著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大張旗鼓率團前往中國「朝貢」,是否將進一步討論如何放寬台灣更多法律,企圖弱化台灣國安?

民進黨表示,中國介入台灣政治事蹟眾多,介選手法也無所不用其極,包含以中國資金資助、 行賄、 赴中旅遊團招待、假民調、 假帳號製作假訊息等,台灣遭受到中國介選、認知作戰攻擊、侵襲的力度、廣度都是世界之最。

民進黨提及,紐約時報報導,英國、德國、荷蘭與波蘭等歐洲多國近期指控中國間諜活動,涵蓋經濟、政治干預等領域;英國和德國相繼逮捕涉嫌為中國蒐集情報的間諜,其中更包括一名國會研究人員。

民進黨說,帶有敵意的威權國家,藉由民主國家的民主機制來反民主,防不勝防,這是世界民主先進國家都碰到的挑戰,《反滲透法》不是只有台灣才有,澳洲、美國、紐西蘭、英國、德國、加拿大等許多民主國家都有相關法律,就只有中國國民黨整天想放寬《反滲透法》,不拖垮台灣的民主不甘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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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eperinloveu
超級版主 | 2024-5-1 04:55:48

中華民國《反滲透法》
第 1 條
為防範境外敵對勢力之滲透干預,確保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維護中華民國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特制定本法。
第 2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境外敵對勢力:指與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政治實體或團體。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之國家、政治實體或團體,亦同。
二、滲透來源:
(一)境外敵對勢力之政府及所屬組織、機構或其派遣之人。
(二)境外敵對勢力之政黨或其他訴求政治目的之組織、團體或其派遣之人。
(三)前二目各組織、機構、團體所設立或實質控制之各類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
第 3 條
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捐贈政治獻金,或捐贈經費供從事公民投票案之相關活動。
違反前項規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第 4 條
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為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三條或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五條各款行為。
違反前項規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第 5 條
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進行遊說法第二條所定之遊說行為。
違反前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第一項規定,就國防、外交及大陸事務涉及國家安全或國家機密進行遊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第二項所定之罰鍰,由遊說法第二十九條規定之機關處罰之。
第 6 條
任何人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而犯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至第一百五十三條或集會遊行法第三十一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第 7 條
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而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五章、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章或公民投票法第五章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第 8 條
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違反第三條至第七條規定者,處罰其行為負責人;對該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並科以各條所定之罰金或處以罰鍰。
第 9 條
滲透來源從事第三條至第七條之行為,或指示、委託或資助他人從事違反第三條至第七條之行為,依各該條規定處斷之。任何人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而再轉指示、委託或資助者,亦同。
第 10 條
犯本法之罪自首或於偵查或審判中自白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自首並因而防止國家安全或利益受到重大危害情事者,免除其刑。
第 11 條
各級政府機關知有違反第三條至第九條之情事者,應主動移送或函送檢察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偵辦。
第 12 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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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eperinloveu
超級版主 | 2024-5-1 05:04:26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簡稱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23條,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中第2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的最後一條,其用意是促使立法禁止任何有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權、領土完整、統一及國家安全的行為。 內容主要包括禁止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和顛覆中央政府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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