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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 | 12 小時前

05:20 2024/11/22 中時新聞網 簡銘柱


阿德趁小美酒醉不醒人事,邀請一名陌生男子小偉(化名)到家中,導致小美遭對方性侵。(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高雄市一名男子阿德(化名)與前女友小美(化名)因情趣過度玩火,竟捲入一起性侵案件。檢方調查,阿德趁小美酒醉不醒人事,邀請一名陌生男子小偉(化名)到家中,導致小美遭對方性侵。法院審理後,依乘機性交罪,判處阿德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根據調查,阿德與小美曾是情侶,並同居於高雄市鳳山區某處,但兩人於今年4月底分居。事發當天(2月底),阿德與小美在住處飲酒作樂。檢方指控,阿德見小美醉得不省人事,竟以推特聯繫一名真實姓名不詳的男子小偉,邀對方參與「多人情趣3P」。

案發當晚,阿德先將小美的衣物脫去,待小偉抵達後,趁小美無法反抗之際,小偉對小美實施性侵。事後,小偉還透過通訊軟體傳訊阿德稱「謝謝、很舒服,大嫂後面有醒來嗎」,引發案件曝光。

分居後,小美偶然發現阿德手機中的通訊對話,發現小偉的訊息內容有異,遂質問阿德並報案。法院審理期間,小美作證時情緒激動,甚至當庭哭泣,表示對案件過程模糊不清,但回憶起當天感覺有不明人士碰觸她。

阿德辯稱,當日只想邀請小偉觀看小美的裸體,並無發生性侵,且小偉當時「狀態不佳」,未進行性行為。然而,法官根據阿德與小偉事後的對話紀錄,認定雙方存在默契,且小偉於案發當天性侵小美的事實明確,最終判阿德有罪。

法官指出,性自主權不容侵犯,尤其在受害人無法表達意願的情況下,任何涉及性行為的行為均屬犯罪。此案中,阿德明知小美無法抗拒,仍邀請陌生人參與,行為不可輕縱。最終,法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阿德4年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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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yabusa0992607
大公爵 | 12 小時前

怎麼感覺像是XX跳。。。以後這種要簽同意書、切結書(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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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whtaiwan
大公爵 | 11 小時前

阿德是皮條客?小偉有付錢?

整個新聞看完灰撒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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