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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高
大親王 | 2011-9-12 21:27:10

那是不是若沒駕照的人牽機車走也成了無照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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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ter6403
公爵 | 2011-9-12 21:28:08

他有沒有騎車只是片面之詞也難怪很難讓人相信的!
雙方都有錯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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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merlin
大公爵 | 2011-9-12 21:30:05

沒天理!
真是孔龍法官! 駕駛機動車輛  機車
引擎沒動 叫駕駛 -人用推的叫駕駛?。
這是有危險是吧!  之所以定義酒駕  是因為高速行駛中 晃神狀態(喝酒)有很高的風險造成  公共危險- 用走的會嗎= .=!
根本違背當初定義法則的原則
況且 人家就是知道不可以酒駕才推車  不然你要他車子怎樣?
他乾脆 也酒駕就好  兩者根本沒區別
這根本就是搶錢  這篇要好好多宣傳
看看政府的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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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gyx2
騎士 | 2011-9-12 21:59:36

這也太誇張了吧,連牽車給別人其也不行,這法官真是太嚴格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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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12000
伯爵 | 2011-9-12 22:02:33

真是專門找好人毛病
法官太注重文字遊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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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8900520
王爵 | 2011-9-12 22:10:25

應該是該名男子口氣實在很差
要不就是這個警察太機歪
總之這應該是溝通不良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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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ueglobe
王子 | 2011-9-12 22:22:36

情理法

這就是法律的界定灰色地帶

牽車時速多少,會算駕車嗎

這樣百姓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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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jo
大公爵 | 2011-9-12 22:38:21

台灣的法律問題跟漏洞果然"超多"
酒後沒發動用牽的都可以開單
這種事應該也只有台灣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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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度
見習騎士 | 2011-9-12 22:38:56

沒天理開單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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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vitalon
見習騎士 | 2011-9-12 22:43:46

天龍國的警察還真是嗜錢如命,看到賊就躲起來發抖,看到老百姓犯違規就像吃春藥,最要緊的是上完還要被上的付錢 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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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翔的襪子
鄉紳 | 2011-9-12 22:44:48

反正這篇報導就是說
以後喝酒車都不要去碰..
這樣一定是最安全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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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屍藏人
伯爵 | 2011-9-12 22:48:30

nonono! 在法律邊緣來說: 只要車鑰匙沒有插入 就不算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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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極果
公爵 | 2011-9-12 22:53:09

法律果然都是在欺負比較不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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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極果
公爵 | 2011-9-12 22: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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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ogunyu
伯爵 | 2011-9-12 22:58:09

那像政府某些畫在「人行道」上的機車停車格,就是一個大陷阱了,因為騎上人行道會罰,用牽的依此案例,視同駕車也罰,那.....只好把身體練強壯點,下次用扛的上去!{:1_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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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情言顛
騎士 | 2011-9-12 23:08:09

所以以後喝酒後直接騎車就好了,何必為了怕被開單而牽車?
反正直跟橫都給法官去解釋就好了。到底法官考試的標準為何阿?
不然怎麼能誕生一堆恐龍法官,跟怕事的監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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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30219g
騎士 | 2011-9-12 23:10:39

黑心法官
這種錢也要賺
那以後車子爆胎
不就妨害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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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鬼
公爵 | 2011-9-12 23:16:07

原本官自兩個口害慘老百姓
我也是喝了一些酒坐在機車上就認為我酒駕害我繳了5萬多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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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寶貝
子爵 | 2011-9-12 23:16:55

挖勒~那這樣台北市很多人~牽車過斑馬線
就是不想騎那嚜遠繞一圈
那他們不也都違法了?
也是用人力去牽動機車阿~
那這樣判決~打死一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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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llotio
見習騎士 | 2011-9-12 23:20:08

警員開單是沒錯
因為他無法判斷對方是否會騎機車

在懷疑的選擇下
按照一般邏輯是有可能會開單的
因為人會按照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
去狡辯
警察也是人又不是神
也沒預知能力
所以只好按照經驗法則去判斷

但法官的解釋就太過誇張
用牽的也算酒駕
那我推著車也算囉
一一"""
這是標準的恐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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