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w10707 於 2014-5-24 02:05 編輯
"死刑的存在,到底對於這類的事件的發生是鼓舞,還是遏止?"
(1). 所謂"這類的事件", 指的是一個長期在社會中得不到關愛,
且把殺人當成"做大事", 價值觀混亂的人所犯下的.
這是罕見的,不可預見的案例,不是常態.
任何一種刑罰, 都是用來防止常態性犯罪, 沒有一種刑罰是去防止罕見型犯罪
(2) 就算對鄭捷來說, 死刑仍能有效遏止他再度犯罪.
如果鄭捷這回不判死,關個幾年再放出來,
若鄭捷認為:"殺四個不夠, 法官不判我死, 下次我殺四十個, 總該判死了!"
這個社會能夠去承擔這風險嗎?
(3) 造成鄭捷犯罪的主因,是他錯誤的價值觀, 以及無法在現實生活得到成就感
(否則, 能做的"轟動全國的大事"那麼多, 何必走這一條路?)
死刑的存在不是促使他殺人的根本原因, 別亂套因果關係!
"死刑不會遏止犯罪發生,更不能預防下一起慘案發生"
這又是狗屁不通的邏輯!
有人類社會,有利益糾葛,就會有犯罪發生的可能.
有第一起慘案,就會有下一起慘案,直到地球文明結束為止.
沒有人說死刑是萬靈丹,沒有人說有了死刑,就天下太平.
死刑的目的,只在降低罪案發生的機率,彰顯公權力,降低社會風險,以及撫慰家屬.
"死刑的存在,會在未來持續製造多少因冤假錯案而死的無辜生命"
(1)台灣司法史上確實有許多冤案,但這是台灣司法審查制度的問題,以及警察辦案素質的問題,
跟"死刑的存廢"無關.
廢死無法阻止冤案, 司法制度改革才能阻止冤案.
(2)以前戒嚴時代,以及解嚴後十幾年間,警察問案有其不透明,
冤情苦主沒那麼多管道可以投訴,加上資訊封閉,才容易產生冤案.
但是現在,有各種管道可以投訴,
沒事還能用手機把生活大小事拍照錄影po網,
現代社會中,一有"冤情",就是網友肉搜,就是網路風傳,
就是媒體整天報,就是名嘴整天講,就是藍綠搶著去"主持公道",
錯判死刑而冤死的機率太低了!
(3)鄭捷殺人, 有監視器,手機,幾十名路人為証,連他自己都大喇喇的承認.
判他死刑,絕對不會是冤案.
(4)死刑的廢除,會在未來持續製造多少因罪犯有恃無恐而死的無辜生命,林飛帆想過嗎?
死刑的廢除,並非絕對不可行,只是要看國情.
台灣號稱民主法治,實則民主素養太低,法治觀念薄弱,
因為公權力不彰, 而被縱容的暴力事件太多了.
學運人士闖行政院就是一例.
反核四癱瘓台北交通又是一例.(抗議可以,但不能影響到大眾生活,也不能犯法)
說的難聽一點,
島內流氓太多,混混太多,仗勢欺人者太多,不經大腦思考就暴動的人太多!
哪天台灣人真正能夠體會到"尊重他人","和平理性","守法","說理不謾罵",
才有資格談廢死!
那一天,少說再等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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