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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爾斯親王 | 2024-4-25 07:22:35

2024-04-25 06:20 聯合報/ 記者
古和純
/高雄即時報導



林姓女子新婚不到3月的丈夫與軍中女同袍在車上發生婚外性行為。示意圖/ingimage

林姓女子與楊姓男子去年1月登記結婚,沒想到,短短3個月不到,新婚郎就與軍中同袍呂姓女子車震偷腥;林女察覺丈夫異樣,去年6月跟蹤楊、呂二人外宿摩鐵、親密牽手約會,過程中,林忍不住怒撞丈夫車取證,事後提告求償100萬;近日,法院判決出爐,判呂應賠償林30萬元精神撫慰金。

判決指出,呂女與楊男於軍中受訓期間,上課時即聽聞楊自我介紹已婚事實,因此,呂明知楊有新婚配偶,兩人仍發展不倫情誼,逾越交友分際。

去年6月3日,楊利用休假開車載呂同遊嘉義、南投,並在摩鐵夜宿,6月10日兩人遊歷南投廟宇建築途中,林與友人半路殺出衝撞楊車,並把呂找下車理論,呂始坦承4月10日即與楊在車上發生親密性行為,卻連避孕措施都沒做,事後,林將這段兩人對話錄音作為婚外情證據。

由於,錄音內容一問一答、語氣平和,法官認為,呂並非出自脅迫或非自願陳述,錄音檔案為合法具證據力,加上呂、楊二人有外宿過夜、親密互動的照片證物佐證,且這段婚外情造成林身心受創,並於去年12月離婚,法官審酌,林、呂兩造財產所得、呂侵權的行為樣態、手段情節等,判呂應給付林精神撫慰金30萬元為適當。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 ... _breaknews-1-0-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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